新店「煙火哥」一晚射2次擾人清夢 曾被送辦北院裁決結果網無言
被新店居民與網友戲稱為「煙火哥」的邱姓男子,近日疑似故態復萌。(記者闕敬倫翻攝)
〔記者闕敬倫/新北報導〕邱姓男子因為經常夜間放煙火擾人清夢,被新店居民與網友戲稱為「煙火哥」被移送法辦,但台北法院7月裁決,稱因警方蒐證畫面沒有拍到放炮過程,也無證據佐證犯罪裁定不罰;沒想到邱男近日疑似故態復萌,新店區昨晚和今晨再度傳出擾人煙火聲,被民眾側錄po網,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研判又是邱男所為,後續將通知他到案說明,並依違反社維法及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裁處送辦。
昨天晚間11點至今天清晨5點,新店警分局碧潭及江陵派出所陸續接獲報案,指寶橋立體停車場與中興低碳停車場均傳出施放煙火情事,員警們到場勘查,發現確實有放炮痕跡,之後沿路調閱監視器,發現33歲邱男在2個時間均經過2個事發地點,研判應該是他再度犯案。
警方指出,依法通知邱男到案說明,據資料統計,邱男至今已累計函送8次,但不包含雙十節當天施放煙火那起報案,全案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另將函請主管機關依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處罰。
一名張姓女網友昨晚在臉書社團「我們是新店人!! 靠北靠木,新店好黑特」發布貼文,引發不少網友回應,還有一名周姓女網友貼出新聞截圖指出,大家都能理解警方辦案很辛苦,但看到北院裁決的結果「真的讓人⋯」。
一名張姓女網友昨晚在臉書社團發布貼文,引發不少網友回應,還有一名周姓女網友貼出新聞截圖指出,大家都能理解警方辦案很辛苦,但看到北院裁決的結果,「真的讓人⋯」。(記者闕敬倫翻攝)
昨天晚間11點至今天清晨5點,新店警分局碧潭及江陵派出所陸續接獲報案,指寶橋立體停車場與中興低碳停車場均傳出施放煙火情事,研判應該是邱男再度犯案。(記者闕敬倫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