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研究器材運南沙 海巡上士A運費栽了
2021/12/09 07:07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台大大氣系3年前運送研究器材到南沙太平島,海巡署謝姓上士竟趁機涉嫌詐騙訂金4萬元,被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
檢方指出,謝員為海巡署警衛隊第5中隊上士,於2016年1月至2018年11月期間,擔任東南沙分署後勤科辦事員,負責東南沙分署離島車輛、艇筏、油料管理、運輸及商船運補等業務。
國立台灣大學大氣科學系於2018年9月間,因執行「南海國際科學研究設施建置與管理」研究計畫,有4個貨櫃的研究設備,需運往南沙太平島,並由黃姓系助理電詢辦理方式及費用,謝員因債務吃緊,需錢孔急,詐稱1個貨櫃9萬元,4個貨櫃共36萬元,涉嫌訛詐訂金4萬元。
此外,同年8月間,台南市某家公司因承攬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東沙環境景觀及暨有建築物維護工程等3件工程」,約有5個貨櫃的工程材料,及重機械等物資,需運往東沙島,謝員先後涉嫌共詐得20萬元。
後來台大大氣系察覺有異,向海巡署舉報,謝員因內部展開調查,仍於11月7日前往廉政署南調組接受調查。
謝員涉嫌詐騙公司20萬元運費部分,業經最高法院判決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