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議會前祕書長吳松薰詐領修車費判1年 支付公庫15萬
2021/12/07 17:44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縣議會前秘書長吳松薰涉嫌詐領公務車保養費用來維修自家私人車輛,屏東地方法院今天下午依詐欺罪判決吳松薰有期徒刑1年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支付公庫15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2場。
吳松薰於2019年代理屏東縣議會秘書長期間,涉嫌詐取縣議會秘書長專用公務車的保養維修費公款,用來支付他及其配偶所有的2部自小客車維修保養費用,鄭姓保養廠負責人則配合開立不實單據及保養項目,協助吳共詐得7萬4900元公款,屏東地檢署依貪污罪嫌起訴。
由於涉案的2人都已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且犯後態度良好等,檢察官建請法院從輕量刑,以啟自新。
屏東地方法院判決吳松薰有期徒刑1年,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緩刑3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15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
另外修車廠商鄭國忠則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