駡人「4%仔」算不算違法? 雄檢認證:政治性言論屬言論自由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去年10月,高市警連續傳出多名警官酒駕案件,黃姓男子在網路新聞留言處,留下「兩年拼四年,治安真好邁」疑似嘲諷高雄市長陳其邁施政不力的言論,引來謝姓男子不滿,留言反擊「輪不到4%仔指三道四啦!」,黃認為被侮辱提告,但雄檢認為是政治性言論屬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範疇,偵結處分不起訴。
檢方指出,前高雄市長韓國瑜被罷免後,高雄市長補選時,台灣民眾黨也派出候選人角逐,投票結果出爐,民眾黨只拿下4%的選票,被網友譏諷民眾黨的支持者是4%仔,台北市長柯文哲也曾大方認了「我們現在就4%黨」。
不過,對於民眾黨的支持者來說,「4%」的字眼就像負面標籤,是網友對民眾黨的惡意表現;去年10月,高市警察局陸續傳出多名警官酒駕案件,新聞躍上版面後,網友紛紛表達自己對高雄治安的看法,黃姓男子也留下「兩年拼四年,治安真好邁」,疑似嘲諷高雄市長陳其邁施政不力的言論。
謝姓男子則替陳其邁護航,留言回擊「輪不到4%仔指三道四啦!」,黃見自己被針對,留言「這是什麼意思,說清楚」,謝則留言回覆「明知故問」,黃再留言交火「我不能針對邁政府,警察酒駕評論嗎?」
事後,黃姓男子認為自己被謝的言論攻擊,於是提告公然侮辱和加重誹謗罪,雄檢偵查時,謝男坦承發文留言,但他認為4%仔是一個名詞,就跟韓粉、英粉、柯粉一樣,沒有誹謗、侮辱他人的意思。
檢方認為,謝男就黃男的言論表述個人看法,且「4%仔」具有特定政治立場者的代稱,屬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政治性言論」,而黃男自己也具結證稱,他看到留言後還去google「4%仔」是什麼意思,可見「4%仔」這個詞不是一般人可以立刻明白理解的用詞,因此認為謝男罪嫌不足,無法以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相繩,偵結處分謝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