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學校教導員淪跑腿 幫收容學生送菸買食品被撤職
2021/08/26 21:38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矯正學校明陽中學收容少年犯,一名姓黃姓教導員假借職務之便,幫學生跑腿送菸及購買乳清高蛋白粉,違反相關規定,被依圖利罪判刑2年,緩刑5年。懲戒法院日前再判他撤職,停任2年公務員確定。
判決指出,2019年間,學校一名學生染上皮膚病,黃員未請他就醫,反協助挾帶轉交青春痘藥膏給該名學生。該生是班長,因校內班際比賽得名,黃員竟然送他1包香菸作為獎勵。而該生生日時,黃員也送他1包香菸當作生日禮物。該生還給請人給黃員4000元,請他幫忙跑腿購買乳清高蛋白粉。另一名學生如法炮製,也請人拿錢給黃員,使喚他幫忙跑腿,協助夾帶乳清高蛋白粉。
還有2名學生擔任班長表現良好,班際競賽經常得名,也幫忙排解同學間的糾紛,黃員為了獎勵他們,多次贈菸。2020年間,黃員在未編排勤務下,擅自進入戒護區學生宿舍,把未經檢查的物品挾帶擲入舍房。
黃員自稱每年均獲記嘉獎1次或2次,且在明陽中學任職期間各種工作成績均名列前茅,他是為了鼓勵學生有榮譽心、爭取好成績,動機良善,可從所帶領班級參加各項活動皆能進入前3名,整潔秩序比賽更是從不落人後,顯見學生有明顯改變。
刑事部分,黃員被依圖利罪判刑2年,緩刑5年。職務部分,懲戒法院認為黃員圖利他人,戕害人民對公務員的信賴,為維護公務紀律,有懲戒必要。
懲戒法院審酌黃員的違失行為次數、圖利收容學生的物品、數額,及公務員懲戒法各情狀,評議後認為原審黃員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懲戒無誤,駁回其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