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高投報金雞母?竟是違建不能出租 賣家涉詐欺起訴
郭男委請仲介刊登不實內容代售房屋,致林女以為是高投報的金雞母購入後,經鄰居告知才驚覺受騙提告,郭男也因此遭台中地檢依詐欺罪嫌起訴。(資料照)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郭姓男子多年前購買西屯區某大樓5樓建物,包含6樓的違建,明知6樓屬違建不能出租,竟委請仲介刊登「5+6樓,使用近55坪,5樓月收3萬4000,6樓月收1萬5000元」等不實內容代售,致林女以為是高投報的金雞母購入後,經鄰居告知才驚覺受騙提告,郭男也因此遭台中地檢依詐欺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郭男於2015年6月16日,透過仲介以660萬元向楊男購入某大樓5樓(包含6樓頂樓違建)建物,明知6樓頂樓違建是前手楊男擅自建造、隔間欲出租收益,經大樓其他住戶發現後向楊抗議,並向台中市政府檢舉,由都發局列為違章建築限期改善,楊即自行拆除違建,部分維持現狀。
但郭於2年前委託仲介代為銷售,未將6樓違建被列管告訴對方,仲介即於同年在591房屋交易網站上,刊登高投報金雞母「5+6樓,使用近55坪,空間感一流,5樓月收3萬4000,6樓月收1萬5000元」等不實內容,致林女瀏覽後,誤認房子可出租收益,看屋後以720萬元購入。
事後林女參加社區區權人會議時,經鄰居告知6樓違建因大樓住戶反對出租,且曾接獲通報拆除列管,已無法再行出租,始驚覺受騙提告,但郭男辯稱持有期間,都沒有接過任何報拆公文,也沒有跟仲介說6樓可以出租,但楊男證稱出售給郭時,曾告知違建因計畫出租而遭住戶反對及主管報拆、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