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賺2.5萬元從台南載建築廢棄物到屏東丟棄 判刑1年
2021/07/07 09:1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蕭姓搬家業者,沒有處理及清運廢棄物的證照,為了賺取2萬5000元利益,僱工將2車次的建築廢棄物從台南載到屏東丟棄,結果被環保單位查獲送辦,屏東地院依違反廢清法判處蕭男1年徒刑,並沒收2萬5000元不法所得,可上訴。
非法傾倒廢棄物行為令民眾深惡痛絕,屏東縣環環保局近年來與警方合作透過科技監控設備加強取締,蕭男2年前遠從台南載了2車次的建築廢棄物傾倒於屏東偏僻國有土地上,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卻已被環保單位及警方掌握犯罪證據,循線將非法傾倒的蕭男逮獲送辦。
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經營搬家公司的蕭男,沒有合法處理及清運廢棄物的證照,卻非法承攬建築廢棄物清運項目,再把這些廢棄物偷倒於偏僻處,牟取不當利益,惡性重大,依共同犯廢棄物清理法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罪,判處1年徒刑,並沒收2萬5000元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