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皆認唯獨他龜縮!涉嫌押人毆打逼簽本票 測謊後......判有罪
2021/06/27 20:24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5名男子替友人出頭處理債務,押走欠債的陳姓男子到摩鐵拘禁毆打,直到對方簽下32萬本票、借據才放人,警方獲報循線查獲5人到案其中4人均坦認,唯獨吳姓男子一再否認涉案,經測謊鑑定呈不實反應,加上其他事證證明吳男當下也有參與,台中地院認定5人都涉強制罪,通通判拘役;至於傷害部分,被害人撤告。
判決指出,陳男原本就因網路簽賭欠下15萬元賭債,也曾向李姓女子借17萬周轉,去年3月間再向李女開口時,李女約出陳男到北屯區某紅茶店商談借錢事宜,卻找來吳姓、林姓、王姓、許姓、林姓男子等5名男性友人,協助索討欠款,陳因此在紅茶店內被5人當場押往摩鐵,並輪流遭球棒及徒手毆打,造成頭部及四肢都有擦挫傷。
陳因無錢歸還,被迫簽下32萬元的本票、借據才獲釋,事後隨即向警方報案,指控在摩鐵內遭吳等5人持棍棒毆打,警方根據監視器等證據,循線查獲吳姓男子等5人到案時,其中4人都有承認在場並毆人,只是對涉案情節描述不一,有的說只是期間不斷上廁所,不知中間簽本票的過程,有的則辯稱,沒有逼簽本票,都是陳自願交付的。
而吳男則始終否認參與打人,辯稱案發當天在汽車旅館待的時間很短,都是開車載朋友離開,「根本不知道簽本票的事,更遑論動手打人」,但經測謊後,發現吳對否認打人一事,呈現不實反應,台中地院合議庭審酌其他事證,認定吳與其他4人都犯下強制罪,分判王姓、許姓男子拘役50天;吳姓、林姓男子拘役40天;林姓男子拘役30天,可易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