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運將肖想吃「姐妹丼」 開車伸狼爪代價慘
2021/06/04 09:44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莊姓計程車司機在醫院門口,搭載一對姊妹花後,涉嫌伸狼爪撫摸妹妹私密處,甚至要她們做大、小老婆,一、二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徒刑1年,妹妹再提民事求償,但因她已獲犯罪補償金20萬元,法官駁回妹妹之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9年2月11日中午,莊男在醫院門口搭載一對姊妹花,妹妹坐在副駕駛座,姊姊則坐在她後方。開車途中,莊男看妹妹言行舉止,知道她心智缺陷,竟因而萌生邪念。
莊男先哄她們說要請姊妹花吃粥,讓妹妹鬆懈心防,並於行駛途中,多次以右手來回撫摸她左大腿內側隱私部位。後來,莊男等人用餐完畢,再次乘車行經便利超商時,姊妹2人對他的言行深感不安,又恰見其熟悉計程車司機阿榮(化名)站於路旁,於是要求下車,改搭對方車並告知被騷擾,由阿榮開回醫院後,再由警衛轉知社工報警。
一、二審開庭時,莊男辯稱,姊妹2人上車後,就問他有沒有太太、女朋友,並搶著要當他的太太、女朋友,兩個人就開始吵架,吵得像神經病一樣,後來就請她們下車,去搭另輛計程車,沒有收取費用,否認犯行。
但法官根據相關事證及證人供詞,認定莊男有侵犯到妹妹,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徒刑1年;妹妹另提民事官司求償20萬元,鳳山簡易庭審理後,法官認為請求金額適當,但因妹妹已領到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核給的20萬元,因此駁回妹妹之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