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殺龍王鯛LINE群組炫耀 蘭嶼2男子今遭訴
2021/05/31 17:03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地檢署檢察官邱亦麟,偵辦李男及謝男在蘭嶼地區非法獵捕第二級珍貴稀有野生動物保育魚類曲紋唇魚(即俗稱龍王鯛、蘇眉魚),認被告李男及謝男共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今天偵查終結提起公訴。此案會爆發是因謝男之母拍照PO上賣鮮魚的LINE群組,沒想到成了「豬隊友」,成了鐵證。
被告李男及謝男於110年2月8日16時許至21時許,在台東縣蘭嶼鄉人面岩洞岸際礁岩地區海域內某處,以器具刺穿色彩殯紛甚具觀賞價值,且全球數量稀少的曲紋唇魚胸鰭基部,導致曲紋唇魚死亡,2人再共同以拖行之方式,將該曲紋唇魚搬運至無車牌之休旅車上,並共同將該曲紋唇魚運至蘭嶼鄉謝男之母所經營之民宿。
謝母於同日21時54分許,拍攝該曲紋唇魚之照片2張,並使用LINE傳送該照片2張至群組,而為警查獲,查悉上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