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男客愛上酒店女陪侍 約吃飯竟趁機性侵

2021/05/13 15:35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簡姓男子心儀酒店女陪侍小美(化名),常去捧場,竟趁小美酒後,強拉至車上,硬上得逞。基隆地院審理後,審酌簡已獲小美原諒,依強制性交罪判他2年徒刑,緩刑4年。

判決指出,簡姓男子年餘前在基隆市一家酒店認識小美,對小美頗有好感,經常前往捧場,去年9月間,簡在小美下班後,約小美到市區繼續吃飯喝酒,小美因不勝酒力,想要自行離去。

簡男見狀,假好心攙扶她搭車,竟把小美推進他停在路旁的轎車上,將車門反鎖,不顧小美反抗,性侵得逞。小美事後報警,檢方調查後,將簡男依刑度為3年起跳的強制性交罪嫌起訴。

法官審酌,案發前,簡男與小美一起用餐及飲酒,足見2人有相當友誼,且小美在案發後以手機通訊軟體傳送訊息責備簡男。簡不僅當庭坦承犯行,向小美表達歉意,也與小美達成調解,且已全數支付調解款項。

法官因此認為,簡已取得小美的原諒,審酌簡僅因酒後未能控制己身情慾,一時失慮,犯下3年以上的強制性交罪,如遽論科以此重刑,不免過苛,依強制性交罪判他2年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1年6個月內要易服90小時的義務勞務。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