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講師藉酒裝瘋性侵女助理 寫道歉信卻控對方情緒勒索
2021/02/20 13:28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經常受邀在台、中、港澳3地開課的房仲講師,與女助理到外地出差、或到住處拿資料時,藉酒裝瘋對她性侵,事後寫道歉信保證「只要妳說不,我就會停下來!」被害人為求工作團隊順利運作而遲延揭露,橋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處被告3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房仲講師「小林」(化名)2018年因工作需求,透過友人介紹認識「阿芳」(化名)加入其房仲業務團隊,之後阿芳一直是小林倚重的工作助手,經常帶她到全台各地開課,甚至受邀到香港、中國各大城市開班授課。
2019年1月小林趁與阿芳到台北出差、上課,在共同住宿的民宿房間內第一次違反其意願對她性侵得逞,阿芳為求工作團隊持續運作而隱忍維持工作伙伴關係,但半年後,7 月1日晚間,阿芳到小林講師住處拿工作業務資料,遭小林藉酒裝瘋再次對她性侵得逞。
事後,小林親手寫下「道歉信」給阿芳,「當天晚上的所做所為打破了我們的協議…因酒喝多了再次傷害了妳…以後除非妳說可以,否則我就不會喝酒…只要妳說不要,我一定會停下來,一定會尊重妳」。
小林事後則否認性侵阿芳,辯「沒有印象」、「沒有意識」,或沉默帶過,還指控原告情緒勒索。
橋頭地院認為被告因工作計畫,選擇隱忍或說服自己原諒,案發後與被告繼續保持如案發前之互動關係,遲延揭露請況,於實務上熟人間之性侵案件亦屢見不鮮,認定被告強制性交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