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吃定她不敢聲張、報案 惡狼4度性侵陌生女子

宋男去年2月到9月間,4度在公園對女子強制性侵、猥褻,被桃園地院判處5年8月徒刑。(記者鄭淑婷攝)

宋男去年2月到9月間,4度在公園對女子強制性侵、猥褻,被桃園地院判處5年8月徒刑。(記者鄭淑婷攝)

2021/03/27 09:41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男子宋德生於去年2月間,在蘆竹區某公園見1名女子獨自到該處牽機車,藉故攀談竟趁機以手指性侵她,見女子不敢聲張、報案,食髓知味屢到公園等女子下班,去年9月5日他4度找上女子,女子無助哭泣引來路人報案,宋男惡行才被揭露,宋男一度否認犯行,認為用手指不算性侵,桃園地院法官日前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共4罪,判處宋男應執行5年8月徒刑。

宋男與被害女子完全不認識,去年2月間他藉故搭訕,趁四下無人伸手強摸女子胸部,女子不斷哭喊「不要這樣摸我」,宋男卻步步進逼,強行脫下她褲子以手指性侵;宋男得逞後發現女子沒有報案,去年5月間又跑到公園等候女子下班,以相同手法對女子性侵得逞,去年8月他第3次到公園堵人,行徑越來越囂張,直接擋在機車前方阻擋去路,並跳上後座亂摸女子身體,見附近有警察才趕忙逃離。

去年9月宋男第4次出現犯案,女子無助哭泣、與宋男發生拉扯,路人見狀協助報案,女子被帶到派出所才顫抖著向警方吐露「從年初就開始遭宋男性侵,今天已經是第4次了」;宋男面對警方詢問還一副無所謂說「哪有性侵」,警方告知「用手指也算」,宋男才坦承「有啦」,第1次後覺得女子不會報案,後續就多次找上她。

宋男似乎擔心吃上重罪,在法院開庭時翻供,僅坦承有摸、否認性侵,不過女子指證歷歷、前後供述一致,法官不採信宋男說詞,依2個強制性交罪各判處宋男3年2月徒刑、2個強制猥褻罪各判處7月徒刑,共應執行5年8月徒刑,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