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拿師傅猥褻女客 遭判徒刑7月定讞
2020/12/10 11:3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新北市一間國術館陳姓負責人同時是推拿師傅,為女客人按摩時竟偷偷解開女子內衣抓胸,還摸臀並搓揉下體。最高法院今維持一、二審見解,依強制猥褻罪判刑7月定讞。
前年8月3日晚間7時許,女子與男友共赴國術館推拿按摩,陳卻趁單獨為女子按摩時,未經同意解開女子內衣釦環抓胸,並伸鹹豬手摸臀,後再趁女子仰躺時撫摸乳頭。女子原本沒想太多,直到陳後來搓揉她的陰部,才感到不對勁,仍不敢立刻出言反抗。
女子返家後神情怪異,男友見狀追問,她才痛哭訴說自己受害。男友直覺陳不是初犯,決定把陳的惡行PO上臉書爆料公社;記者見PO文建議情侶應報警處理,女子因此決定報警,陳被通知到案說明並起訴。
一審新北地院審理時,陳否認犯行,辯稱可能是按摩過程中,女子掙扎扭動,他才不慎碰觸敏感位置;但地院拒絕採信,並痛斥陳不懂尊重女子身體自主權與性自主意願,違反意願強制猥褻得逞,導致女子身心嚴重受創,事後還否認犯罪且未賠償,判刑7月。
陳上訴高院再度強調推拿過程中不慎觸碰女子,且全案只有女子單一指述;但高院認為上訴沒有理由,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