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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上磨蹭女臀部洩在她衣服上 變態男竟辯「夢遺」

新北地院。(資料照)

新北地院。(資料照)

2020/11/13 11:5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去年10月間,35歲呂姓男子在台北捷運古亭站搭乘開往頂溪站的捷運列車,見人潮擁擠,刻意站在一名女子身後,隔著褲子以下體磨蹭其臀部,最後竟然「洩」在女子衣服上,被害者氣憤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呂男拘役55日。

檢警調查,去年10月3日晚間9時50分,呂男見捷運列車內人潮擁擠,刻意選擇站在一名女子身後,隔著褲子以下體磨蹭女子臀部,「洩」在女子衣服上,被害者下車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追出呂男涉案。

檢方偵辦時,呂男先是辯稱,案發前因為「夢遺」,所以有到浴廁沖洗,手部不慎沾黏精液,之後搭乘捷運時,因車廂人潮擁擠且行車晃動,不慎碰觸到對方,後來才坦承犯行。

審理時,呂男請求法院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及宣告緩刑,但法官認為,呂男一時慾念薰心犯案,恣意侵害女子身體自主權益,並使被害人身心受創且蒙受陰影,犯後雖坦承犯行,但迄今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亦未獲得諒解,判拘55日。

法官考量這次宣告之刑,未見量處最低刑度仍嫌過重的情狀,且依呂男犯罪情節,亦無足以引起社會上普遍同情,而達顯可憫恕程度,實與刑法第59條要件不合,無酌減其刑餘地,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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