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開車釀死亡車禍 租車和開車的判連帶賠償435萬
2020/11/11 09:15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洪姓男子租用自小客車借給沒有駕照的曾姓友人開上路,結果與胡姓重機騎士發生車禍,胡男傷重不治,家屬提告求償,法官認為曾男和洪男應連帶賠償435萬多元,可上訴。
曾姓男子去年8月駕駛自小客車在林邊鄉與騎重機的胡男發生車禍,胡男傷重不治,事故鑑定指曾男左轉未禮讓直行的重機騎士是肇事主因,警方還發現曾男竟無照開車上路,車子是洪姓友人租來,2人因而吃上官司,死者家屬向2人提告求償。
屏東地院法官認為曾男沒有駕照竟開車上路,因違規左轉釀成悲劇,實屬不該,洪男明知曾男沒有駕照,卻將租來的自小客車借給曾男使用,結果發生車禍,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依照全案情狀,判曾、洪2人應賠償死者家屬435萬97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