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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售電子菸含尼古丁 警逮人送辦

警詢後將紀男移送基隆地檢署法辦。(記者吳昇儒翻攝)

警詢後將紀男移送基隆地檢署法辦。(記者吳昇儒翻攝)

2020/10/13 16:24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20多歲紀姓男子透過友人從中國進口大量電子菸,透過臉書、IG在網路販售。基隆市警少年隊暑假期間進行網路巡邏時,發現紀男臉書上的販售訊息,持續追查,發現其販售的電子菸內含有尼古丁成分,已違反藥事法。昨日時機成熟,前往紀男家中逮人,起出104盒電子菸,詢後依違反藥事法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基隆市少年警察隊查緝校園毒品專任警力,依據情資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紀男在臉書上公開販售電子菸,員警先購得紀男販售的電子菸後,送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檢驗,結果雖未含有毒品反應,但均含尼古丁成分;主管機關衛生局確認未經申請許可,販售含有尼古丁的電子菸產品行為屬違反藥事法規定。

少年警察隊昨日見時機成熟,持基隆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執行查緝,緝獲紀嫌到案說明,並查獲電子菸共104盒、帳簿及手機等物證。

據悉,紀男到案後有向警方承認在網路上販售電子菸,來源是透過中國的朋友忙大批代購。警詢後,將紀男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基隆市警察局少年隊長黃文彬呼籲,含尼古丁電子菸係屬納入藥品管理,且目前衛生機關並未核准電子菸產品,業者如果擅自製造或輸入,依據藥事法規定,將被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擅自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而陳列,也會被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千萬元以下罰金;警方也將持續執行各項保護青少年措施,以營造優質成長環境,防制青少年犯罪或偏差行為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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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詢後將紀男移送基隆地檢署法辦。(記者吳昇儒翻攝)

警詢後將紀男移送基隆地檢署法辦。(記者吳昇儒翻攝)

警方起出104盒電子菸。(記者吳昇儒翻攝)

警方起出104盒電子菸。(記者吳昇儒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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