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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洩姦情 男告贏前妻、小王獲賠10萬元

愛妳、想妳、亂性簡訊洩姦情,男告贏前妻、小王獲賠10萬元。(記者鄭淑婷攝)

愛妳、想妳、亂性簡訊洩姦情,男告贏前妻、小王獲賠10萬元。(記者鄭淑婷攝)

2020/09/10 15:1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陳姓男子結婚5個月,就發現妻子似有外遇,妻子也大方坦承與別的男人交往,陳男選擇離婚後就收到「小王」元配提供的Line簡訊,裡頭滿是前妻與「小王」的曖昧對話,對話日期還在他與前妻婚姻存續時,陳男怒對前妻、「小王」提出民事求償,桃園地院法官從對話內容,認為王女、戴男關係已逾越一般男女,判決2人應連帶賠償陳男10萬元。

陳男說,他與前妻於2019年5月30日結婚,婚後發現前妻行蹤異常、似有外遇,前妻也大方坦承與一名鍾姓男子往來,他手上沒有任何證據,也無法忍受被戴綠帽,隔年1月間即選擇與前妻離婚,豈料,離婚沒幾天就收到戴姓男子元配提供的Line對話,裡頭全是前妻與戴男的曖昧往來,戴男親暱稱呼前妻「小姑娘」,內容滿是「想你」、「愛你」、「我會對你亂性」,他才知原來鍾姓男子是前妻編造的,真正的「小王」是戴男,兩人對話日期還是他與前妻婚姻存續時。

陳男認為前妻、戴男已侵害配偶權,持Line對話向法院提出民事求償;戴男反駁,與王女分屬不同公司,因業務往來成了好友,當時知道王女已婚,僅憑Line對話無法證明什麼,就像喜歡偶像、愛慕偶像一般,只是說說、還未付諸行動,何來侵害配偶權,王女則稱,陳男在離婚前就知她另有「對象」,仍願意和平協議離婚,「既已放下,何必再提訴訟糾纏不清,希望大家好聚好散」。

法官從王女、戴男的對話,不斷有「想你」、「愛你」及愛心、親吻貼圖,並多次撐「我想要妳跟我再一起」、「妳才是我的最愛」、「我們累的時候就可以抱抱睡覺了」,認為王女、戴男關係確實已逾越一般男女,判決2人應連帶賠償陳男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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