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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稱北市府是錢櫃大火潛在被告 法務局長:家屬可自提國賠

台北市法務局長袁秀慧(左二)赴市議會民政委員會工作報告,會中說明錢櫃大火處理進度。(記者蔡亞樺攝)

台北市法務局長袁秀慧(左二)赴市議會民政委員會工作報告,會中說明錢櫃大火處理進度。(記者蔡亞樺攝)

2020/05/08 14:44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錢櫃台北林森店4月26日大火釀成重大傷亡,台北市政府今日下午將召開家屬說明會,安排10人律師團提供法律諮詢,不少台北市議員關心錢櫃賠償與市府處理進度,市議員苗博雅今早在議會民政委員會質詢指出,義務律師團受市府委託協助家屬解決困惑,但市府在這次大火事件可能是潛在被告,律師卡在中間的角色尷尬,會有利益衝突與律師倫理的問題。

對此,法務局長袁秀慧會後表示,市府第一時間一定會跟義務律師講清楚,提供法律諮詢調處,是無法接受民眾委託告國賠,這部分有律師倫理規範,一定會說清楚,因為義務律師協力民眾,還受託提告國賠有利益衝突的問題。

袁秀慧強調,市府目前現階段要做的是讓民眾清楚法律,不然民眾可能搞不清楚狀況,然後要自己付費找律師,因此市府消保官也會幫忙民眾。

有媒體問市府安排律師團的做法,是否就能減少家屬、受害者減少提起國賠機率?對此袁秀慧強調,「我絕對不會跟民眾講不能提國賠」,但她提到,損害是一筆,假設損害要被賠1千萬元,不管國賠責任是從業者、房東責任等任何對象,最後賠償金額就是1千萬元。

袁秀慧說,目前整個爬梳下來,該起大火案件看起來有個對象有最直接責任、他(指錢櫃)也願意賠的狀況下,市府就是趕快幫民眾把錢拿到口袋,但家屬或受害者可能會認為市府就沒事嗎,要提國賠她也是尊重。

媒體再問國賠是政府行政責任疏失,與業者賠償責任是不同的,對此袁秀慧解釋,損賠是一體的,錢櫃賠償或市府國賠都是一樣,不可能讓一個損害超額求償,這樣會有道德風險。

北市議員洪健益則表示,市府現在透過消費平台的機制協助受害者、亡者家屬跟業者協商處理,一旦錢櫃置之不理、最後不賠,市府的立場是什麼,還有什麼尚方寶劍可以要求錢櫃。

對此,袁秀慧表示,市府仍會持續做公安稽查,消費平台是消保官可以從中協調,與法院判決有相同效力。洪健益提出質疑,市府無法進行民事的代位求償,萬一錢櫃不理會,市府除了公安稽查一樣沒積極作為,他大膽預測「錢櫃不會理會台北市政府」。

台北市主任消保官楊麗萍會後表示,下午說明會結束後,會看有多少家屬在消保平台填寫申訴,整理後下週第一次消費者協商機制帶著家屬訴求與訴求金額,去跟錢櫃談,如果還有雙方無法溝通的點,會再召開會議協助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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