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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到壞朋友!出借身分證幫典當勞力士錶 男子反吃上官司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高男不知手錶為贓物,予以不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高男不知手錶為贓物,予以不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2020/04/20 12:33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去年3月14日竊得勞力士手錶後,便帶著高姓友人前往當鋪進行典當。當鋪要求林男登記身分時,他卻稱只有帶身分證影本,請高男幫忙先登記。高男詢問手錶來源時,林男則說是用毒品交換而來。警方偵辦竊案時,追出高男幫忙典當,一併將他送辦。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高男不知手錶為贓物,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林姓男子偷走勞力士手錶及鑽石吊飾後,找來高姓男子一起到基隆某當鋪典當,經店家評估之後,認為勞力士手錶值4萬元,但鑽石吊飾是假的,無法估價。

林男向店家表示願典當手錶後,店家要求他留下身分證及相關聯繫資料,避免收到贓物,林男則稱自己只有帶身分證影本,不符合要求,改向高男拜託,請他提供身分證帶為登記,留下資料。

高男向檢警表示,出借身分證前曾向林男詢問手錶的來源,他堅稱是毒品交易而來,而鑽石吊飾則是女友所有,雖有幫他詢價,但事後也還給他,自己未分到錢。

林男也向檢察官指稱,高男並不知手錶來源,而當票上自己也有跟著高男一起簽名。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高男應不知手錶來源,只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出借身分證幫忙林男典當手錶,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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