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誣指陳瓊華「請回教徒吃豬肉」 高市議員蔡金晏被判刑

高雄市議員蔡金晏被市府前官員陳瓊華怒告誹謗罪,一審判蔡金晏拘役25天。(資料照)

高雄市議員蔡金晏被市府前官員陳瓊華怒告誹謗罪,一審判蔡金晏拘役25天。(資料照)

2020/03/26 16:19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國民黨高雄市議員蔡金晏日前公開受訪時,誣指時任秘書處長的陳瓊華「請回教徒吃豬肉」,陳瓊華不滿自提告訴,高雄地院依誹謗罪判蔡金晏拘役25天,得易科罰金。

蔡金晏發聲明指出,尊重地院判決,惟尚未收到判決書,倘收到將與律師研議上訴爭取個人權益,維護對公共事務評論之言論自由。

判決指出,去年5月10日前夕,蔡金晏接受媒體訪問時,指稱「時任秘書處長的陳瓊華,在市府中庭請外籍移工看世界杯足球賽轉播,負責對外交流的她竟不知移工多為不吃豬肉的回教徒,居然請吃熱狗、香腸」。

陳瓊華不滿,直接自提告訴,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蔡金晏散布不實訊息,透過媒體引述刊登,致使陳瓊華的工作能力受有負面貶抑,足以毀損陳瓊華的名譽。

法官審酌蔡金晏擔任市議員逾9年,發表言論前應盡力查證,竟輕率向記者陳述,又否認犯行,亦未向陳瓊華道歉或尋求和解,復斟酌犯罪動機、手段、所生危害,及其智識程度、經濟狀況,判蔡金晏拘役25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