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於照料愛子意外致死 父母緩起訴
2020/03/19 15:59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7歲高姓患有癲癇及發展遲緩,去年11月間因感冒未到校上課,被父母接回家照顧,卻在住處浴缸玩水時不慎溺水。基隆地檢署認定,高的雙親疏於注意,讓高獨自在浴缸內玩水,致兒子發生癲癇時,意外致死,但念及2人為此自責、悲慟不已,給予2人緩起訴處分,但要接受法治教育3小時。
處分書指出,去年11月間,7歲的高姓男童因為感冒,未到校上課,由父母帶往醫院就醫後,返回暖暖住處照顧。
當天傍晚4時許,由高母放水,讓愛子獨自在浴缸內洗澡、玩水,高父不放心,與高母接續入內察看,均未發現異狀,不料,當高母再次查看時,赫見愛子已仰躺浴缸,口鼻浸在水面下,已無心跳,趕緊報119求助。
消防局獲報後,由內勤人員在電話中教導男童父親立即替男童CPR(心肺復甦術);消防員趕抵急救時,男童依舊沒心跳呼吸,經醫院急救後恢復心跳,最後仍不治。
檢方認定,高發展遲緩,患有癲癇,加上他當時又感冒,有很高的機率會誘發癲癇,高的父母卻任憑高獨自在浴缸內洗澡、玩水,疏於注意,致兒子癲癇發作時,發生溺水意外,與兒子的死有因果關係,因此認定2人涉犯過失致死罪,但念及2人為此自責、悲慟不已,給予2人緩起訴處分,但要接受法治教育3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