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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臉書辱自家人是「一粒屎」 媒體人要賠8萬元

時任公視王姓召集人上網辱自家人是「一粒屎」等,除遭判拘外,還要賠償8萬元。(資料照)

時任公視王姓召集人上網辱自家人是「一粒屎」等,除遭判拘外,還要賠償8萬元。(資料照)

2020/03/12 11:3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時任公共電視國際組王姓召集人,因不認同南部新聞中心林姓同事整併編譯有關美國總統川普的新聞,上臉書侮辱林男是「禍根」、「賺黑心錢」、「一粒屎」等。王女事後遭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日前再遭判賠8萬元,仍可上訴。

刑事判決指,王女對林男的工作表現、人事編制及待遇原本就不滿,前年6月22日見林整併編譯外電的文稿,隔天上午在臉書發文。

王女指,「昨晚看到遠在南台灣的特權編譯,出了為川普零容忍政策洗白的假新聞,我他媽的真是忍無可忍極想打電話去痛罵他這拉低本台國際新聞水準的禍根,但忍住了,他可以這樣快活的賺黑心錢…本人只好神經放細一點,打破不指名道姓的習慣,在FB上公布林某某非公視國際組成員,他出產的東西與本組無關。#向上提升很難,向下沈淪只要有一粒屎就辦到了」。

林男認為貼文已損害他的人格、名譽,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告訴。檢察官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王女在法院審理時承認犯行,遭判拘。

民事部分,林男求償81萬元。王女則辯,刑事判決僅認定他評論林男的工作表現及編制、待遇失當,而非關於林男的工作表現及編制、待遇之陳述與事實不符,可見她的貼文並未貶損林男名譽。

王女強調,她的臉書網頁設有瀏覽權限,並非任何人都可瀏覽,且她張貼2小時後,即應長官要求移除,可見縱然侵害林男名譽,結果也不嚴重,況且,林男的工作表現及編制、待遇,確有可議之處,若在工作上稍加努力,即有可能避免或減少名譽權受損。

法官審理後猶認定王女發文已侵害林男名譽權,審酌雙方學經歷後,判賠8萬元。(3月13日14:36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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