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祖父母是兄妹夫妻婚姻無效 律師江信賢談「禁婚親」

律師江信賢。(江信賢事務所提供)

律師江信賢。(江信賢事務所提供)

2024/04/12 06:46

首次上稿 00:36
更新時間 06:46

相關新聞

罕見巧合!夫祖母、妻祖父竟是「兄妹」 男提告判婚姻無效

〔記者王俊忠 /台南報導〕郭男發現其祖母與妻子吳女的祖父是兄妹關係,夫妻倆是旁系血親6親等,為民法規範不得結婚的「近親」。律師江信賢指民法983條規定,立法者或許基於優生學或社會倫理考量,規定有3種情形的近親不能結婚。

江信賢表示,3種情形分別是1、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2、旁系血親在6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4親等及6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3、旁系姻親在5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這3種近親,在法律上都是禁止結婚的、稱之為「禁婚親」,常見的例如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最遠到舅叔公、姑姨婆的孫子女、配偶的父母、叔叔、阿姨等,但如果是配偶的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因為輩分相同所以可以結婚。而上述禁止的禁婚親不慎或不知悉規定仍然結婚者,依據民法第988條規定,事後是會被法院宣告婚姻無效的。

不過江信賢也說,近來有關婚姻制度,慢慢地轉向相愛的兩人共同生活的親密關係,例如同性婚姻,不見得一定要傳宗接代;另外,隨著社會的高度發展,縱使有上述的親屬關係,也可能在結識彼此時根本不認識對方的親屬,甚至不在同一國度內,所以民法983條考量到優生學或社會倫理的立法宗旨,逐年受到挑戰,這也值得思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