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區騎車違規被開單 男:48年前考照沒這條規則
該路段明確標有禁止迴轉。(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去年11月,一名男子在騎車行經台北市松壽路時違規迴轉,被警方攔查開單,他以1972年、也就是48年前考駕照時沒有這條規則,要求撤銷罰單,但新北地院判處他敗訴。
《聯合新聞網》報導,該名李姓男子指出,自己當時在紅綠燈下等人,等不到人後就橫切到對向道路,應屬於直行左轉,且該處並未禁止直行左轉,他還說,自己1972年考駕照時沒有這條規定。
報導表示,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李男說的「直行道路」,是行人穿越道,不提供車輛轉彎、迴轉,至於1972年考照的部分,裁決處指出,交通法規會隨著社會變遷而改變,人民皆須知悉並遵守,這也是駕駛人的義務。新北地院認為,男子行為是迴轉,該處也有禁止迴轉標示,因此判處男子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