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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狼超商廁所性侵身障女 就地丟包落跑

惡狼超商廁所性侵肢障視障女,就地丟包落跑!(情境照)

惡狼超商廁所性侵肢障視障女,就地丟包落跑!(情境照)

2020/02/29 08:09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超無恥惡狼!因乘機猥褻被判刑且於緩刑期間的林姓男子,受中度身心障礙妹妹之託,前往超商接送妹妹的網友小梅(化名),林男明知初次見面的小梅,不僅是肢障而且視障的中度身心障礙者,竟尾隨進超商廁所性侵,然後將她棄之不顧,丟包在超商數小時直到隔天凌晨,新竹地檢署依乘機性交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20歲的林男前因乘機猥褻案件,經新竹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確定,仍在緩刑期間內,竟不知悔改,於去年6月30日下午,受其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的妹妹之託,前往某便利超商,接送妹妹在臉書結識的已婚網友小梅。

林男明知與其首次見面的小梅也是中度身心障礙者,因肢障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因視覺障礙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對於兩性關係及性自主權認知低落且觀念未臻成熟,竟獸性大發,趁隙尾隨小梅進入便利超商廁所後,將廁所門上鎖後,動手將因身體障礙及心智缺陷而不知且難以抗拒的小梅褲子及內褲脫掉,性侵得逞。

事畢後,林男僅與身心障礙的小梅在超商續聊半小時後即逕自返家,而未依其胞妹囑託,將小梅接送至目的地,慘遭性侵又被丟包的小梅,遂留在超商繼續等到隔天凌晨1點多,始由林男妹妹的友人前去接送離開。

事後小梅將過程告知其配偶,在其配偶陪同下,前往婦幼警察隊報案,而循線查知上情。全案依乘機性交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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