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拒換位被給一顆星負評 知名拉麵店怒告網友

台北地檢署認定為金女、加拿大籍友人發文為主觀評論,予以不起訴。(記者陳慰慈攝)

台北地檢署認定為金女、加拿大籍友人發文為主觀評論,予以不起訴。(記者陳慰慈攝)

2020/02/15 13:13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金姓女子跟加拿大籍友人共4人到台北市一家知名的拉麵店吃飯,4人被分成2桌用餐,4人入座沒多久,見有其他客人離開,想換桌共餐,但店家卻規定不能換位子,4人憤而連餐還沒吃就離開,其中金女在Google評論對店家留下一星負評;加拿大籍友人則在IG寫下:「Fuck」、「shithole」等不雅字句,店家不滿提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認定為兩人主觀評論,只是情緒抒發,予以不起訴。

去年間,金女跟加拿大籍友人共4人到該家拉麵店用餐,因店內用餐客人多,4人被分成兩桌,2人坐吧台,另2人坐4人桌,和另2名客人併桌,入座不到3分鐘,4人桌的另2名客人離開,4人想坐在一起,店家卻表示依規定不能換座位,雙方爆發口角爭執,4人最後連拉麵都沒吃,就憤而離開。

事後,金女在Google評論寫下自己到該拉麵店的消費經驗,給了店家一星負評;加拿大籍友人則IG發文:「Fuck」、「shithole」,不滿用餐好心情都被打壞了。

檢方認為,兩人只是針對用餐經驗寫下主觀評論,藉以抒發不滿情緒,「Fuck」、「shithole」雖為不雅文字但只是發語詞,縱使因此字遣詞會令店家感到不快,仍屬言論自由所保障範圍內,認定兩人罪嫌不足不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