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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造車牌想躲罰單被吊牌 工人又DIY車牌被識破挨罰

劉姓工人變造車牌躲罰單,被判3個月又吊銷車牌,卻又DIY車牌,二度被抓。(讀者提供)

劉姓工人變造車牌躲罰單,被判3個月又吊銷車牌,卻又DIY車牌,二度被抓。(讀者提供)

2024/04/09 12:42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雄市劉姓工人為了躲罰單,自作聰明變造車牌將0改成8,被警查獲,遭吊銷車牌、判刑,他自覺生活無法用車很不方便,竟異想天開網購全白車牌,再用黑色膠帶貼車牌號碼,結果因車牌太假,警方眼尖識破,將他依偽造文書等罪嫌送辦,並開罰3600至10800元。

警方調查,45歲劉姓工人2年前為了躲罰單,變造車牌將0改成8,反被警方查獲、監理所吊銷車牌,法院判處3個月徒刑,易科罰金9萬元,2年來生活代步無車可用,他感到非常不方便,竟網購全白車牌,再以黑色膠帶貼車號,偽造成昔日車牌,懸掛機車行駛上路。

劉男前晚行經鳳山區龍成路與鎮南街口,適逢鳳山警分局五甲所警員葉又皓、林沂胤巡邏經過,警方眼尖發現假車牌,將劉男攔下帶回派出所偵辦。警詢後,將劉男依刑法偽造公文書、偽造特種文書移送法辦,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牌照,處以3600至10800元,

鳳山警分局呼籲,車輛號牌屬於特種文書,擅自偽造、變造車牌並懸掛於車輛,行駛於道路上,不僅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還觸犯刑法第210偽造公文書及216條偽造特種文書,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劉姓工人變造車牌被查獲。(讀者提供)

劉姓工人變造車牌被查獲。(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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