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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車牌被吊扣竟異想天開 拿別人車牌貼膠帶3改8下場慘

酒駕車牌被吊扣竟異想天開,拿別人車牌貼黑膠帶3改8下場慘。(記者黃良傑攝)

酒駕車牌被吊扣竟異想天開,拿別人車牌貼黑膠帶3改8下場慘。(記者黃良傑攝)

2022/11/13 16:36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盧姓男子酒駕被吊扣車牌,竟異想天開將2張偷來的車牌改號碼,用膠帶將把「3」改成「8」,卻因變造痕跡太過粗糙,被高市警方查獲,盧男被依收受贓物罪、變造特種文書罪,各判3月徒刑、拘役50天,均可易科罰金確定。

判決書指出,被告盧男於2019年間酒駕,被判刑2個月,汽車車牌也遭吊扣2年懲戒,但他為了能讓車子繼續上路,竟在去年4月間,收受2張來路不明的車牌,再變造改號,掛上自己的汽車,以為可以瞞天過海,不料仍栽在警方的手裡,最後在三民區內被員警識破,攔下查獲。

警方查出車牌被動手腳,原本車號的「3」被黑色膠帶補上2個弧,瞬間變成「8」,盧男辯稱是朋友變造後交給他,去年5月,盧男將原車掛上變造後的車牌,再開車上路,結果因車牌變造太過粗糙,被員警一眼就識破,並查出該2張車牌,原為康姓車主所有,卻遭人取走,盧男訊後被依收受贓物罪、變造特種文書罪移送法辦。

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時,盧男坦承犯行,收受贓物部分判刑3個月,變造特種文書也判拘役50天,均可易科罰金,被告認為判決太重,提起上訴,法官認為量刑妥適,駁回盧的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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