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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大研究生猥褻女家教 認罪換免坐牢

    2020/02/05 23:5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交大研究生猥褻女家教。(情境照)

    交大研究生猥褻女家教。(情境照)

    國立交通大學吳姓研究生以應徵英文家教為由,將女研究生小芳(化名)騙到他的租屋處猥褻得逞,過程中小芳極力反抗,吳囂張說「妳現在這樣抵抗,反而讓我有反應了知道嗎?」,小芳趁機咬傷吳才逃出魔掌,吳事後遭退學,一審以吳反咬遭設局陷害,並無悔意,依強制猥褻罪判1年4月;吳上訴改口認罪,高等法院考量吳重新考取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研究所、具悔意,應無再犯之虞,改判1年4月、緩刑5年,不必坐牢。

    吳男家境富裕,父親在中國經營工廠,吳在交大附近租住處是須電梯刷卡才能出入的高級套房。

    2016年3月,23歲的吳男化名「陳先生」上網刊登找英文家教訊息,女研究生小芳得知,雙方約定4月初傍晚在交大旁一家咖啡店試教,試教後,吳提議到他租屋處看看教學環境,小芳不疑有他,當晚8點隨吳到其租處。

    小芳入屋後,吳認為有可乘之機,將唯一出入口的大門上鎖,靠近她說「妳今天有化妝嗎?」等話挑逗她,並藉機撫摸她頭髮、肩膀及腰部。

    小芳極力閃躲並厲聲斥責,拿起手提包急著離開,但吳擋住往大門的通道,恫嚇「妳真的激怒我了,妳繼續這樣的話,我就要對妳使用暴力!」、「抱30分鐘就好」等話脅迫她。

    小芳惟恐遭不測,對吳虛與委蛇,吳男放話「妳現在這樣抵抗,反而讓我有反應了知道嗎?」說完即一手環繞小芳脖子,另一手搓揉她乳房和腰部。小芳忍無可忍,咬傷吳的左下臉頰逃出,並以手機傳訊息向男友求救,一同報警,交大將吳退學。

    吳應訊否認猥褻小芳,辨稱小芳說他租屋處很漂亮、像飯店,請求到他家的公司上班,他不悅,要求她離開,竟趁機咬傷他臉頰;律師指稱,此案是因吳拒絕小芳追求,而遭設局陷害。一審不採信,判吳1年4月。

    打官司期間,吳考取考取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研究所並入伍服替代役,他上訴後認罪,請求從輕量刑。

    高院認為吳犯案時年紀尚輕,退伍後應會繼續求學,且有悔意,改判1年4月、緩刑5年,需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參加20小時法治教育。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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