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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瑋「腳痛」跨海請假 法官:林志玲「胸痛」都能搭機了

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的兒子張瑋。(資料照)

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的兒子張瑋。(資料照)

2019/12/27 12:2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北院審理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及兒子張瑋等人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案件,今原定傳喚張瑋出庭。但張瑋透過委任辯護人提出中國公證書與醫療證明,以張瑋「腳痛」為由請假,當庭引發受命法官林彥成不滿,並以名模林志玲「胸痛」都能搭機為例,當庭諭知,張瑋應在15日內提出相關證明,且必須於明年1月15日親自到庭,否則視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將逕行拘提,甚至通緝。

全案安排上午10時開庭,張瑋的辯護人出示中國的公證書與醫療診斷證明,並提出張瑋腳踝打石膏、坐輪椅照片,當庭向法院以腳踝扭傷為由請假。

但法官林彥成相當不以為然,並當庭自拍胸部強調,志玲姊姊當初胸部受傷如此嚴重都能搭飛機,北院也有很多癌症、化療、坐輪椅的當事人都會想盡辦法出庭,加上北院設有完善無障礙設施,故腳踝關節扭傷並非不能到庭原因,且今天要張瑋到庭只是想討論案情,並非要張瑋激烈運動,故無不到庭理由。

法官林彥成後來更對辯護人諭知,張瑋必須在15日提出診斷證明,證實有因診斷疾病而有不能到庭或搭機原因,法院可以送請客觀醫療機構鑑定證明是否可信。

法官林彥成要辯護人轉知張瑋,必須於明年1月15日前自行赴北院報到,否則視為無正當理由不到庭,屆時可逕行拘提,甚至通緝,若張瑋提前返台也需向北院通報。全案候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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