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指控教授強迫抄論文 挪兼任研究助理費作假帳
2019/12/06 19:55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逢甲大學化工系林姓碩士投訴指出,今年初將論文初稿交給指導教授,教授強迫他抄襲改寫核能研究所政府採購案的「結案報告」完成碩士論文,恐吃上官司,該教授另做假帳挪動他們的研究計畫人事費,向校方、教育部陳情也無效,校方則表示全案尚在調查階段。
林姓碩士說,先前已跟化工系指導教授討論好碩士論文題目,並做了1年多的實驗,但年初將論文初稿交給教授,教授卻拿楊某受託執行的核能研究所政府採購案的「結案報告」,要求他抄襲文章或者是它的句子,改寫作為畢業論文。
林認為,如此抄襲改寫,之前做的1年多的實驗心血就全都沒了,雖跟教授反映這是違反智慧財產權,但教授卻表示已向學校報了題目、口試時間無法更改,只好將本來就已經完成的畢業論文,改依教授的要求,以「抄襲」方式完成畢業論文,現在恐遭楊姓原著作者提告。
此外,林還指控,該教授替研究生申請研究計畫人事費(兼任助理費)每個月大約4千至6千元,他每月被挪用1千元共計上萬元充當公費,其他學長姐的人事費也可能被要求援例辦理,懷疑教授做假帳。
他強調,碩士畢業論文一輩子都會被眾人檢視,抄襲改寫並非他本意,他懷疑人頭洗錢後,也被扣上莫須有的罪名趕出實驗室,憤而向學校、教育部陳情,希望還他清白、公道,但至今校方未有回音。
對此,逢甲校方聲明指出,人資處已受理投訴,並依規定由教評會獨立調查處理,目前全案尚於調查階段,行政單位不宜片面表示意見。但初步資訊顯示所指控事項並未呈現事實全貌,林生陳述均與指導教授的認知有相當大的落差,顯見全案有進一步調查釐清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