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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師勾已婚替代役... 有「身體」上的依賴判賠5萬

示意圖。與新聞無關

示意圖。與新聞無關

2019/11/12 13:2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方姓國小女教師與在學校服替代役的趙姓已婚人夫偷情,趙男妻子察覺怪異,氣憤提訴求償,由於方女曾簽切結書自認:「我一直找機會找你(指趙男),傳訊息、吃飯、要求載我出去…主動造成心理上身體上的依賴機會」新北地院因此判決方女須賠償5萬元,可上訴。

據了解,趙男與中國籍、擁有博士學位的妻子在2016年間結婚,不過,結婚沒多久,趙妻就發現丈夫與方姓女教師交往曖昧。

趙妻提訴指出,方女明知服替代役的丈夫已婚,仍不斷找機會接觸,製造親密互動往來,並要求丈夫離婚,導致丈夫在她懷孕期間提出離婚要求,2017年4月間,她來台待產時,無意間發現方女所簽下的切結書才確定2人偷情。

趙妻說丈夫竟在她坐月子期間,要求她離開台北,也不同意她親餵母乳,她為了避免孩子受到影響,一直隱忍,她認為這都是方女有目的性作法,讓她在懷孕及生產後,都不能受到丈夫應有照顧,身心受到嚴重傷害,侵犯配偶權,求償120萬元。

方女坦言因自己行為不妥,因而簽下切結書,不過,切結書內容並非都是事實,且縱使她有不當行為,但因期間短暫,情節並非重大,對方要求120萬慰撫金實在過高。

由於方女簽下「我一直找機會找你(指趙男),傳訊息、吃飯、要求載我出去…主動造成心理上身體上的依賴機會」、「但我在他真的要離婚時,又不敢承擔」等內容的切結書,法官因此判定2人確實有交往,判賠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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