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少超跑炸隧道致2死3傷 一審判2年4月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富少游瀚甯開超跑釀2死3傷,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全案審理時,公訴檢察官涉犯最重會被判無期徒刑的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但遭游男否認觸犯該罪;士林地院今宣判,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有期徒刑2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
游瀚甯去年7月7日駕駛藍寶堅尼跑車飆速,行經台北市自強隧道內撞上工程車,造成2死3傷慘劇。
檢警認為,游男車速破百,衝撞工程車後,不僅導致張姓工人死亡,連同車女友劉映采也喪命。
法院開庭時勘驗游男事發當時頭戴GoPro錄影畫面、友人行車紀錄器,以及路口監視器畫面,坐在被告席的游男見畫面重現眼前,低頭不願再看。
公訴檢察官當庭請法院參酌男子謝亞軒去年10月在北市南京東路飆車行為釀3死案,謝男遭台北地院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判刑13年,游男可能也有同樣情形。
但游男辯稱,當時與2名友人相約赴新北市平溪一間咖啡館,並約定由他帶路,出發後並未競駛,正常速度開進自強隧道後,見沒有其他車輛才加速,強調「這是我第一次在隧道內開快車。」
游男委任的2名律師也說,被告並未約定競速、變換車道、並排駕駛等,不符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構成要件。
2名律師也說,游男去年7月21日先與劉映彩家屬達成和解,隔月與張姓工人家屬達成和解,後再與傷者達成和解,請庭上審酌游男快速與死者家屬家屬、傷者對話並取得諒解,可知游男確實悔改,並陪同2位傷者做復健。
律師最後請求庭上給予游男緩刑機會,並服社會勞動如到小學作交通導護,作為彌補。
至於死者張姓工人的3位胞兄也透過書信表示,在阿祥(死者)告別式中,見游男全身帶傷跪在棺前,加上游家人真誠道歉,兄弟願以同理心寬恕,盼社會大眾、檢察官與法官們可以給他一次悔改的機會,未來可以回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