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達人大鬧「天宮」6小時 警用刑法上銬
蘇姓檢舉達人(左)大鬧「天宮」6小時,被警方依刑法246條逮捕。(記者王捷翻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在台南知名的蘇姓檢舉達人,曾大鬧警所、醫院與市場,這次轉移目標,大鬧主祀玉皇上帝的開基玉皇宮,廟方趁昨天農曆八月初一進行科儀,不過蘇女認為儀式讓她痛苦,以過去相同手法,在儀式旁唉聲嘆氣,並拿手機蒐證揚言要向相關單位檢舉,從早上到下午一共鬧了6小時,廟方無法忍受蘇女鬧「天宮」,找來律師當場提告,警方則依據刑法246條妨害祭禮進行,將蘇女視為現行犯上銬,移送台南地檢署。
50多歲的蘇女是台南警界的頭痛人物,以前常在外檢舉違停、擺攤等,引起民眾不滿,對她辱罵或拉扯,她再提出告訴,到了警所,還會挑警方程序毛病,向警方找麻煩,動不動就揚言要打電話給警政署檢舉外勤警員,蘇女曾檢舉擺攤賣地瓜的低收入戶、診所沒有讓她看診、在圖書館大聲吼叫不讓她借書,還曾以挑釁方式在警所大便。
當然蘇女也有踢到鐵板的時候,她曾尾隨一名婦人要檢舉違規,但是跟蹤6公里都沒有抓到毛病,反而是在婦人家門口埋伏,被警方勸離,這次她將目標轉向廟宇,趁著廟方在初一做儀式時,錄影挑釁。
但是蘇女的行徑違反刑法第246條,在壇廟、寺觀、教堂、墳墓或公眾紀念處所,公然侮辱者,可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如果在妨害喪、葬、祭禮、說教、禮拜者,也一樣。蘇女從當天上午騷擾到下午一時許,廟方忍受6個多小時,再也受不了報警,還找來律師正式提告。
警方為了這件事,跑了三趟,但警員私下說,如果報案晚到,蘇女還會數落警方懶惰、不會辦案,甚至說瀆職,揚言打電話去警政署告狀,要求警政署要記錄她的投訴,嚇唬警員,警方到場後,以刑法246條現行犯上銬,蘇女被帶到警察局,仍大聲咆哮,不願認錯,甚至說出一長串法條或程序反駁,但都被警方及廟方律師逐一反駁,最後警方依法將她移送檢方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