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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檢舉新制上路3個月 苗栗增加5成5

警方統計,今年1到3月,檢舉項目中,違規停車4134件最多。(記者彭健禮翻攝)

警方統計,今年1到3月,檢舉項目中,違規停車4134件最多。(記者彭健禮翻攝)

2019/04/03 06:01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情事,今年起須具名,大眾原本預期檢舉人恐因擔心身分曝光,案件數量會降低;不過,苗栗縣警察局交通隊統計今年1到3月的檢舉交通違規件數,近8千件,與去年同期相較,不僅未減,甚增加5成53。警方表示,現今「人人都可能是檢舉達人」,呼籲民眾遵守交通規則,才是「安全」之道。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逐年成長,為避免檢舉浮濫、爭議,檢舉新制從今年元旦起,採實名制,監理單位及警方除須查證檢舉案件,必要時得通知檢舉人到場說明,警方將在檢舉專區網頁增加身分證字號欄位,匿名檢舉不再舉發。

大眾原本預期檢舉新制上路後,檢舉達人恐因擔心身分曝光、遭到報復,會讓檢舉數量減少,不過,苗縣警局交通隊統計今年1到3月檢舉案,為7987件,較去年同期的5141件,多了2846件,增加5成53。

警方統計,今年1到3月,檢舉項目中,違規停車4134件最多,其次是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1518件,再來是跨越雙黃線行駛462件。

警方分析,現代人對於個人或公眾權益不容侵犯的心態提升,致使「路見不平」,就正義感油生,隨即仗義執言,雖新制採實名制,但也知道警方依法不可能會讓檢舉人曝光。

警方指出,且現今檢舉人也都深諳交通法規,檢舉的違規事證都很明確,幾乎不須通知檢舉人到場說明,加上現今幾乎人手一「機」,「人人都可能是檢舉達人」,因此檢舉數量不減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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