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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晶哽咽了 全因周刊說她是「天道盟大哥的女人」

張淑晶告時報周刊出庭(記者溫于德攝)

張淑晶告時報周刊出庭(記者溫于德攝)

2019/08/30 12:47

〔記者溫于德、實習記者謝佳璇/台北報導〕張淑晶遭時報周刊報導為「天道盟大哥的女人」、前科洋洋灑灑;張不滿,怒告撰稿記者、編輯,獲賠15萬定讞。張另對周刊至今仍不下架報導,導致外界持續誤會,再向周刊求償11萬並登報道歉等;張今天出庭哽咽表示,家父現在癱瘓住院,在醫院內遭人指點,甚至想安樂死,她實在無能為力,萬般無奈才會提起訴訟。

時報周刊2016年8月5日於封面故事以「惡房東張淑晶天道盟大哥的女人」為標題,報導張有侵占、毒品、背信、恐嚇、詐欺等犯罪前科,甚至指稱「她(指張淑晶)的前男友是天道盟天鷹會的大哥,張淑晶正是江湖兄弟口中的『阿嫂』,也才恍然大悟,難怪張淑晶行事如此狠辣」等內容。

全案上午10時開庭,張淑晶踩著拖鞋到場表示,周刊報導至今已經3年,仍不願下架、更正報導,導致外界誤會她有相關前科,但純粹是周刊想刺激銷售量而寫,且明知她沒有相關前科,就應該下架,但昨日她上網搜尋,不實文章仍存在網路上,使新聞不斷發酵,加深外界對她的誤會。

張淑晶也哽咽地說,家父癱瘓住院,在醫院遭人指點,因此不想接受醫療,甚至想安樂死,我實在無能為力,萬般無奈才會提告;況且,她跟租客間糾紛,與周刊寫的前科不相干,也非事實,名譽卻因而受損。

周刊法務則辯,周刊是2017年8月刊登報導,現在提告已罹於時效,且針對諸多媒體報導部分,是他家媒體引用所致,周刊無權要求下架。

法官庭末定下月27日宣判。張淑晶庭後奔離台北地院,未理會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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