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東張淑晶向前閨密討借款 高院判張女敗訴確定
2019/08/27 18:2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女房東張淑晶自稱前閨密、眼科診所盧姓女院長曾和她合作投資股票,至今未返還51萬元借款,提告要求還錢。高等法院認定張淑晶未舉證盧女有向她借款事實,今判張女敗訴確定。
張淑晶起訴主張,盧雪玉於2011年1、2月間向瑞興銀行貸款共2350萬元,同年3月,雙方約定合作投資股票,盧雪玉將其瑞興銀行帳戶、及證券公司股票交易帳戶交給她使用,該帳戶內用做股票交易款項都是她轉帳。
張淑晶說,後來,盧雪玉發生財務問題,要求她代她償還該貸款,她自2011年4月25日起至2012年5月25日止陸續匯款到該帳戶代盧雪玉繳納貸款利息,盧雪玉遲未返還,因此請求盧雪玉給付51萬元本息。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張淑晶以與本件相同的原因事實,另案依消費借貸、不當得利理由,請求盧雪玉給付2013年1月25日起至103年1月27日止貸款51萬元,已被法院判決駁回確定。
此外,盧雪玉曾授權張淑晶使用該帳戶,帳戶內款項與雙方合作投資投資不動產及買賣股票有關,無法證明是盧雪玉向張淑晶借款,或有不當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