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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警被控索賄放人送辦 今調職處分

警方出示警員受傷照片。 (資料照)

警方出示警員受傷照片。 (資料照)

2019/05/30 14:38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市黃姓男子不服警方取締,以手機推張姓警員帽帶後,被警方依妨害公務上銬逮捕,最後給警方6000元離去,昨在議員林智鴻陪同下,出面指控警方索賄;鳳山警方坦承疏失,但強調是賠償金非索賄,將3名員警依縱放人犯送辦,警方今先將3員調職、幹部處分。

鳳山警分局五甲所警員張茗傑、張子威5月27日下午1時許,於南江街與南昌街口,發現黃姓男子安全帽帽帶未扣上前攔查,黃男不服取締,與警方爆口角,並以手機觸碰員警帽帶,質疑警方也未扣好帽帶,反被2員壓制上銬逮捕,過程中張茗傑、黃男受傷。

2員將黃男帶所偵辦,員警詹文一居中協調,獲悉黃男涉嫌妨害公務,開導他案件與對方和解,有助爭取緩起訴機會;黃男因「緊張到嚇都嚇死了」,想換取自由之身,主動向員警致歉,還請詹員拿來紅包袋,將6000元放進紅包,主動交給張茗傑,賠償制服破損及手腳擦傷的財物、醫藥費損失,並簽立道歉書,但內容未提及6000元。

由於張茗傑值勤過程中,未依規定開密錄器,返所檢視張子威蒐證影像,認定未達妨害公務程度,偵辦要件恐有不足,改認定管束放人,未將黃男依法送辦,也未對他開出500元罰單,就讓他自行離去。

警方昨將3員依過失縱放人犯送辦,但仍待檢方進一步認定,今將涉案3名員警調職,張茗傑調整到警備隊、張子威調整至新甲所、詹文一調至忠孝所,當天值班幹部林姓巡佐因督導不周記申誡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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