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中國紅棗鮮果不起訴 原來是因產自這裡...
2019/05/10 13:32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周姓女子2018年9月間從中國進口39件貨物,其中有2箱紅棗鮮果,涉嫌違反植物防疫檢疫法被送辦,桃園地檢署指出,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將中國山東、山西省棗屬鮮果實除外,紅棗鮮果是產自中國山東省沾化,周女犯罪嫌疑不足,已予她不起訴處分。
周女(53歲)委由貿易公司,向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申報輸入貨物39件,貨物通關時,被發現其中有淨重4公斤的2箱紅棗鮮果。
檢方說,「禁止輸入之植物或植物產品之名稱及其部位、國家或地區、禁止原因表」中,訂定中國地區山東省及山西省除外之棗屬鮮果實是禁止輸入之植物。
周女進口的2箱紅棗鮮果,是產自中國山東省沾化,檢方說,她並未違反規定,犯罪嫌疑不足,已予她涉嫌違反植物防疫檢疫法案件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