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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男分飾兩角拐傳播妹上摩鐵 控制行動6小時還傷人

林男拐騙傳播小姐小美(化名)到摩鐵後,控制行動約6個小時,還動粗傷人,新北地檢署依傷害及妨害自由罪嫌起訴林男。(記者王定傳攝)

林男拐騙傳播小姐小美(化名)到摩鐵後,控制行動約6個小時,還動粗傷人,新北地檢署依傷害及妨害自由罪嫌起訴林男。(記者王定傳攝)

2019/05/06 19:52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40歲林姓男子涉嫌一人分飾兩角,偽裝成傳播小姐小美(化名)的友人,把她拐到摩鐵後,控制行動約6個小時,還動粗傷人,新北地檢署依傷害及妨害自由罪嫌起訴林男;林男另被控涉嫌強制性交,檢方調查後則認為此部份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

檢警調查,林男與小美在酒店結識,期間他曾多次透露愛慕之意,但未獲得回應;去年7月,林男涉嫌在通訊軟體「微信WeChat」上,偽裝成小美的友人邀約小美到摩鐵一起吸毒。

小美因誤認而同意赴約,到現場後卻發現根本不是好友,想轉身走人時,卻遭壓制在床、掐住頸部、毆打臉部,小美只好放棄抵抗,詢問對方來意,林男卻沈默不語。

小美想再離開,又遭暴力相向,磕頭央求離去,林男不肯罷手、繼續壓制,還要求小美一起吸大麻才可離開,直到晚間11點,小美聽到警方臨檢聲音,立刻奪門而出求救。

林男否認犯行,他在第一次開庭時辯稱,小美進入摩鐵前就有傷勢,並認為對方是怕遭警方查獲毒品才誣陷他。

第二次開庭時又說,當天他與小美及其友人約開毒趴,因小美友人有事沒來,他與小美因而在房內服用毒品、親吻,後來,小美精神恍惚、用頭撞地、咬人,他才推、掐小美,且警方臨檢時,是他主動開門讓小美離開。

檢方依員警、摩鐵人員證詞發現,小美在進入摩鐵前並無傷勢,臨檢時,是小美自己開門衝出來,臉上全是傷痕,並哭訴遭毆打、被關了一整個下午,且她上衣血跡的DNA與林男相符,另依對話記錄可知,小美友人是以「好好的2個人放鬆」等語約小美,並無「3人」約開毒趴一事。

檢方依傷害及強制罪嫌起訴林男,但他被控性侵部分,檢方調查,警方並未查扣到保險套等物證,且小美下體傷勢是陳舊裂傷,又未檢出林男DNA,加上她奪門而出第一時間並未指控遭性侵,而是到派出所後才有此指述,以罪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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