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破頭還「硬上」傳播妹 色男判刑2年
新北地方法院刑事法庭大樓外觀。(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28歲的李姓男子,去年4月在新北蘆洲KTV與友人慶生,並找來傳播妹到KTV陪唱、陪酒,結束後至啤酒屋續攤,傳播妹不勝酒力醉倒,李男佯稱會把她送回傳播公司,但最後卻把傳播妹帶到摩鐵,傳播妹驚醒後奮力掙扎,李男被打得滿臉血仍「硬上」,遭性侵後,傳播妹衝到櫃台求助,並打電話向公司泣訴:「我被欺負了,客人有用手下去摸」。
檢方偵訊時,李男否認犯行,辯稱當晚喝醉了,無法將傳播妹帶回店內,所以把她帶去摩鐵睡覺,對於臉上的傷,李男則解釋,離開啤酒屋攙扶酒醉的傳播妹時不慎跌倒,因傷口過大才會一直流血。
直至法院審理時,李男才坦承犯行,並賠償傳播妹80萬元獲得原諒,傳播妹同意予他緩刑宣告,因李男無前科並與傳播妹達成和解,新北地院今依強制性交罪判李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另須服14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