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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藥洗劫傳播妹 刺青男判刑7年半

    刺青男莊博鈞(見圖)因右手上的刺青,讓遭他迷昏的傳播妹一看到就認出是他。(資料照,記者吳仁捷翻攝)

    刺青男莊博鈞(見圖)因右手上的刺青,讓遭他迷昏的傳播妹一看到就認出是他。(資料照,記者吳仁捷翻攝)

    2016/07/14 16:3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男子莊博鈞以微信(We Chat)APP約傳播妹到新北市摩鐵陪伴歡唱,趁機讓小姐喝下摻入安眠藥或鎮定劑的飲料,洗劫身上財物,每次犯案時,莊男都會戴上帽子、眼鏡變裝,但手背上有刺青,讓被迷昏的傳播妹馬上指認出他來;新北地院依強盜罪,判莊7年6月徒刑,可上訴。

    去年4月17日,莊男透過微信請小姐到摩鐵陪唱,卻趁機把某種安眠及鎮定劑,加入沖泡式咖啡飲料內,讓對方喝下,昏迷後再洗劫財物;同年4月20及22日又再犯案,3名傳播妹受害,得手金飾1條、iPhone5手機2支、三星Note2手機1支,與現金1萬9000元。

    由於有被害者報案,警方循線將他逮捕,莊被逮後供稱,數年前經營手機通訊行,有同行在M8手機大缺貨時,指稱可以調到7、80支手機,他簽下300萬元本票後,對方只拿了幾支手機給他,不久本票落入債務處理公司手上,開始討債,情急之下,才想劫財,絕無劫色。審理時,莊男自白認罪,法院認定他觸犯3次強盜罪,判刑7年6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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