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陳科名涉收賄圖利廠商 確定羈押禁見
新北市議員陳科名涉嫌向新北市工務局施壓,助建商加快取得建照,換取旗下公司取得建商土方等工程利益及活動經費贊助,新北地院裁准收押禁見,陳不滿提抗告,高院今駁回抗告確定羈押禁見。(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議員陳科名,涉嫌向新北市工務局施壓,助建商加快取得建照,換取旗下公司取得建商土方等工程利益及活動經費贊助,新北市環保局清潔隊徐士健則涉嫌圖利陳男的土方公司,放水未開罰單;新北地檢署訊後聲押禁見陳科名等5人,新北地院裁准陳科名收押禁見,另4人交保;陳科名與檢方都提抗告,高院今駁回陳科名的抗告,確定羈押禁見,並將清潔隊員徐士健等3人的交保裁定撤銷發回更裁。
裁定指出,陳科名的市議員法定職權包括審核預算、議決議案,依據通訊譯文,陳科名有在電話中對城鄉局人員揚言要刪除預算的行為,陳科名也已承認,並坦承他有受託為某公司向新北市政府催辦審照,他所投資或相熟的公司,也有此公司承包工程或收受贊助,因此,陳科名抗告主張不屬職務行為、不具對價關係,難認有理,且有勾串、滅證之虞,認同新北地院的裁押理由,駁回陳科名的抗告。
檢方也聲押同案被告新北市環保局清潔隊徐士健與建商蔡怡辰、張志貴、顏嘉男3業者,但新北地院裁定徐男15萬元交保、蔡200萬元交保,張、顏各1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
高院認定,徐、張、蔡3人供述不一,有待詳查,蔡怡辰有叫顏男銷毀清除、移走公司內部資料,張志貴也有指示顏男將帳目資料全部洗掉,有勾串、變造湮滅證據之虞,交保難以保證不會勾串、滅證,原裁定並未說明為何認為3名被告具保即可,有理由不備的違法,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新北地院重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