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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兵簡志龍猝死案 中隊長擅改「體溫紀錄」判刑

憲兵訓練中心二兵簡志龍猝死案,周姓中隊長被高院判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圖為簡志龍雙親及姊姊在立委陪同下開記者會,質疑憲訓中心未盡妥善處理之責書面。(資料照)

憲兵訓練中心二兵簡志龍猝死案,周姓中隊長被高院判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圖為簡志龍雙親及姊姊在立委陪同下開記者會,質疑憲訓中心未盡妥善處理之責書面。(資料照)

2019/02/19 17:5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憲兵訓練中心二兵簡志龍死亡案,檢方查出簡男所屬的班級,未據實填寫「每月體溫、體重、飲水量紀錄表」,也未確實量體溫;離譜的是,簡男已送醫、死亡當天,班頭還不知情地繼續替他填寫,周姓中隊長擔心便宜行事的行徑被揭露,竟擅自將簡男體溫36度改為38.4度,高等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他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簡男於2015年11月6日放假離營,8日晚間收假返回後,身體仍感不適、有發燒症狀,於是向周姓中隊長提出台北巿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出具、載有「宜休養3天與門診追蹤治療」醫囑的診斷證明書,經陳姓醫官開立證明書後,周姓中隊長就要簡男到隔離寢室休養,期間均未參與操課,但簡男情況沒有好轉,11日下午被送往林口長庚醫院、隔天傍晚宣告不治。

簡男的死因被診斷為感染細鉤端螺旋體所致,事後家屬指控軍方延誤送醫,引起軒然大波,桃園地檢署展開調查,桃園憲兵隊意外揪出有主管根本未確實督促士兵自行填寫體溫、體重、飲水量紀錄表。

檢方為釐清簡男死因,調查發現周姓中隊長擔心未據實填寫的情事曝光,擅自塗改簡男11月份紀錄表,將11日體溫欄36度竄改為38.4度,以符合簡男當時的身體狀況;周姓中隊長被抓包後則坦承塗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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