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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配欠債逃回中國 放話「不會再回來」認定惡意遺棄判離

中國籍配偶欠一屁股債逃回中國,還向先生傳話「永遠不會再回來」,南投地院判離婚。(記者陳鳳麗攝)

中國籍配偶欠一屁股債逃回中國,還向先生傳話「永遠不會再回來」,南投地院判離婚。(記者陳鳳麗攝)

2024/04/13 00:07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李姓男子娶王姓中國籍配偶,不到4年王女突然回中國音訊全無,李男請人勸說老婆快回來團聚,不料在台欠一屁股債的王女,要妹妹代轉「永遠不會再回來」,李男無奈訴請離婚,南投地院法官認為,王女惡意遺棄判離。

李姓男子2018年8月,經人介紹與王姓中國籍女子結婚,兩人在南投縣和雲林縣兩邊住,婚後生活正常,但王女在2022年4月突然告知「要自己回家鄉一趟」,李男想陪同但王女不肯,並強調很快就會回來,不料王女返回中國後即與夫家斷了聯絡,李男怎麼都聯絡不上老婆。

李男後來透過老婆在台灣的妹妹聯絡,王女的妹妹轉達,其姊在台灣欠了債沒有辦法還,債權人逼債逼得緊,只好逃回家鄉,不只短期內不會來台灣,而且「永遠不會再回來」。

李男等了1年多,認為再等也是空耗,他不想孤苦無依下去,因此向南投地院訴請離婚。王女後來得知李男打離婚官司,請認識的中國籍配偶轉告「願意離婚」。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王女無故離家1年多,從台灣出境後即未再返台與夫同住,並請人帶話表示願意離婚,王女顯然是惡意遺棄配偶,已符合民法1052條中的請求離婚情形,因此准予李男的離婚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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