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有狼師被減招又核准新校 劉亞平批教局放水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高市傳出幼兒園兼職英語老師對4名女童伸出狼爪,教育局事後對幼兒園減招處分,卻又核准開設新校,引發被害家屬不滿,全國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劉亞平也批教育局行政怠惰、故意放水,對於這樣重大違失的業者,該停辦就應該給予停辦處分!
該幼兒園昨晚也在所屬企業臉書貼文,強調因園方疏失造成各界恐慌與擔憂,再次跟各界致歉。此事件發生於去年5月,園方已在第一時間全面性檢討及配合檢調調查、提供事證協助釐清案情。園方會痛定思痛,請各界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讓他們為孩子的教保做更加嚴謹的把關。
該幼兒園聘僱男大學生擔任英文教師,因家長發現女兒有異常行為,追查出男大學生從去年4月9日至5月4日,利用午睡期間,連續對4名4歲女童做出吻臉、撫胸、擺動臀部等惡行,男大生去年底被依刑法加重強制性交罪等3罪嫌提起公訴。
高雄市教育局副局長黃盟惠表示,該幼兒園原立案人數是110人,其中招收幼兒90人、兼辦國小課照服務20人,事發後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加重裁處幼兒園自去年8月1日起減招幼生數45名。另涉案人未具教保人員資格,卻從事教保服務,依法裁處6000元罰鍰。
對於教育局的處分,一名被害女童媽媽質疑,該幼兒園發生重大醜聞,高市教育局僅以停招處分,幼兒園事後又在另處開了間更大的分校,質疑「難道這就是處分嗎?」
另名被害女童爸爸也認為,幼兒園減招45人,狼師6000元罰款,都是最輕的罰則,而且還核准幼兒園開分校,這是在二次傷害啊!
劉亞平說,過去的高雄市「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 意思是只要關係打得好,無論發生大小事,最後都會「沒關係」。這所幼兒園出現重大違失,教育局給予減招處分,業者卻能偷渡,到底是法令有問題?還是執法人謀不臧問題?
劉亞平說,如果是法令出問題,就應該修法,若是人謀不臧的問題,就該懲處相關人員,怎麼會有一個法令的處罰卻沒辦法達到處罰效果呢?他認為應該不是法令問題,而是執法的問題,是教育局在推卸責任。
劉亞平表示,業者出現重大違規,竟然換個地點、名稱及負責人,就可「掛羊頭賣狗肉」另開分店,教育局如果沒有魄力、能力去處理這樣問題,哪要被害孩童、家長及民眾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