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關4根共重117公斤象牙法院採信「裝飾品」判無罪
2019/01/02 12:56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周姓男子遠從加拿大返台定居,珍藏的4 支非洲象牙為農委會公告的保育類野生動物,象牙一落地,被關員列為重大走私品,還被檢方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基隆地院認為,這4支象牙龜裂情形嚴重,純屬周的傢俱,判他無罪。
60歲周姓男子從加拿大返台定居,去年8 月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申報進口個人傢俱、裝飾品等行李,關員查驗赫見櫃內有4支未加工成型的非洲象牙,每支長度110公分至186公分不等,總重達117公斤,被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究辦。
基隆地檢署依屏東科技大學檢驗鑑定,4支象牙為非洲象牙,屬「第一類瀕臨絕種野生動物」,認定周未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相關活體及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遂將周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周稱,這4 支象牙是他在加拿大拍賣場購得,他因為從加拿大搬回台灣定居,想帶回國內收藏,不知道還要向加拿大及我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許可輸出、輸入等相關文件。
楊姓鑑定人,鑑定這4支象牙「年紀」已超過百年,鈣化、龜裂情形嚴重,品相不好,總價值約25至30萬元台幣,價值並不高,只能做為一般擺件或裝飾品。
法院認為,周的 4支象牙只作為家用裝飾品使用,純屬個人家庭財產、傢俱,並非以貿易或交易為目的,亦無買賣貿易的商業交易,因此無須取得相關許可證申報進口。
法院指出,很難認為周有任何故意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因此判周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