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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週嘿咻2次為條件 他幫女網友還完欠債才驚知是夢一場

張男與路姓女網友談定一週嘿咻2次為條件,幫路女清償欠債,未料清償後,路女就拒接他電話,要求返還36萬5千元,新北地院認為張男無法舉證兩人間是借貸關係,判路女勝訴確定。(記者陳慰慈攝)

張男與路姓女網友談定一週嘿咻2次為條件,幫路女清償欠債,未料清償後,路女就拒接他電話,要求返還36萬5千元,新北地院認為張男無法舉證兩人間是借貸關係,判路女勝訴確定。(記者陳慰慈攝)

2018/11/10 13:35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張姓男子指控路姓女網友謊稱單身跟他交往,接著表示欠當鋪30萬元經濟狀況不佳,他先借款6萬5千元給路女,兩人並談定一週嘿咻2次為條件,幫路女清償積欠當當鋪的30萬元,未料清償後,路女就拒絕他電話,他才發現路女竟再婚生子,要求路女還他36萬5千元,新北地院認為張男無法舉證兩人間是借貸關係,判路女勝訴確定。

張男提告表示,2015年6月透過網路認識路女,路女謊稱單身,因生活困難已將房屋和車子抵押給當鋪借款30萬元,但每月15000元利息壓得她喘不過氣,希望他能借錢給她;同年9月、10月,他二度匯款給路女6萬5千元,隔月路女承諾,一週陪他兩次,請他幫忙償還積欠當鋪的30萬元,他代償後路女馬上拒接他電話、封鎖他的LINE。

張男說,事後他才知道,路女2015年11月才判決離婚,2016年4月又再婚生下一子,痛批路女已婚還謊稱單身,要求路女返還36萬5千元。

路女於一審時供稱,與張男是男女朋友,兩人曾到汽車旅館發生多次性關係,強調未向張男借錢,是他自願幫忙清償借款,跟張男交往期間,正與前夫打離婚官司,但裁判尚未確定,這些事情張男都知情,後來與他人結婚,是在與張男分手之後,因張男緊迫盯人,要求隨傳隨到,她受不了才分手,請求駁回張男請求。

一審判張男敗訴,張男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時路女未出庭,也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及陳述。

法官勘驗兩人LINE對話內容,認為張男表示:「你這麼敢開口向我要錢,我認為我們關係不一樣」,代表張男基於男女朋友關係,而願意幫路女還錢,而不是借款,加上張男以兩人一週嘿咻兩次作為代為清償債務條件,有違善良風俗,不符民法「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規定,因此判路女勝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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