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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復合被拒追刺10刀殺死前女友 判賠1131萬

求復合被拒,吳國新追殺前女友10刀致死,新北地院判吳男賠償合計1131萬餘元,可上訴。(資料照)

求復合被拒,吳國新追殺前女友10刀致死,新北地院判吳男賠償合計1131萬餘元,可上訴。(資料照)

2018/08/07 15:0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男子吳國新不甘陳姓女友分手,持折疊刀闖入陳女工作的預售屋銷售中心,對陳女胸部刺3刀,陳女轉身逃走又被追殺,背部被刺7刀,導致陳女死亡,被害者父母提出求償,新北地院判吳男賠償合計1131萬餘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原本擔任保全的吳男離職後無業,去年6月與陳女分手後,因不滿陳女不接電話、封鎖他LINE,去年8月20日凌晨,他持刀殺到陳女工作的銷售中心附近,先打電話嗆聲:「我要殺了你」,陳女回稱:「我要報警」後,吳男隨即強行闖入拔刀猛刺陳女胸、背,共計10刀。

陳女負傷逃往附近加油站停車場,渾身是血倒地,吳男也追至停車場,警方獲報趕來,吳男持刀站在陳女身旁,與大批警力對峙,警勸說3分多鐘無效,吳男突拿刀自殘、刺向自己胸部,警方趕緊上前奪刀將吳男制伏,陳女送醫不治、吳男並無大礙。

刑事部分,法院依殺人罪判他15年徒刑,被害者父母提出1931萬餘元求償,吳男則說請求金額過高,無力負擔,法官審理後判吳男須賠償陳女父母扶養費、精神慰撫金合計1131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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